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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企业应知二三事

时间:2021-08-20 10:59:53 浏览次数:206

1.企业应知二三事: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案子赢了,却因为查不到对方公司财产,只能终结执行,拿不到钱,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律师建议:可以先调取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了解股东出资情况后,再作下一步措施。

 

2.企业应知二三事:真的法定代表人!假的公章?

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盖假章,还能要回合同款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表明其是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原则上应当由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公司事后以加盖的是假章、所盖之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等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说明:已有最高院裁定支持,当事人履行公司职务时即便盖假章,公司也应当担责。

 

3.企业应知二三事:大股东在转移财产!小股东却不配看公司材料?

公司大股东把公司的财产往自己公司转移,小股东连看个公司材料都难,这可如何是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论你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皆享有股东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表等。

律师建议:如若小股东发现自己或公司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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