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 后一方反悔 案件操作分析
【案情】
A与B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C由A抚养,女儿D由B抚养,住房一套赠给儿子。后A要求B为儿子C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遭到B拒绝。A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归儿子C所有,并判令B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案件操作方案评析】
1.本案案由应定为所有权确认纠纷还是离婚后财产纠纷
上一篇: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的界限分析
返回到目录:回到目录
下一篇: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