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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之前,债务人张辉把两套房产都卖给了他儿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拿着张辉欠款75万元的生效判决,王涛向法院申请撤销张辉与儿子的房屋买卖合同。2011年11月22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判决撤销了张辉父子的房屋买卖合同,王涛通过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9年张辉借王涛70多万元,拖了快两年没还,2011年2月,王涛到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决,张辉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王涛人民币75万元。因张辉未按照期限履行还款义务,王涛于2011年6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且提供了张辉有两套房产的财产线索。执行程序中,法官查明,张辉名下没有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有误?经过调查后发现,张辉已于2011年1月3日,也就是自己当被告的前一个月,将其名下两套房产出售给了自己儿子,并迅速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目前张辉已无财产可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