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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近一年后却在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上签字同意将股权转让他人,这样的荒唐事让朱先生的家人很愤怒,家人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朱先生家人的诉讼请求。
朱先生的妻子及3位儿女共同向法院诉称,朱先生于2006年12月因病离世,四人作为朱先生的法定继承人,对其所享有的北京某制造公司的股份有法定的继承权。2007年9月,北京某制造公司召开了所谓的股东大会并作出了一份决议书,在该决议书上全体股东一致签字同意将朱先生的股份转让给了李某,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四原告于2010年才知道股权被转让一事,四人认为该决议内容违法,侵害了四人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决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