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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将“女友”对公司不满发至网上被判侵权

时间:2017-06-01 22:43:18 浏览次数:27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曾在上海楼市杂志从事资讯工作的江露(化名),因对公司管理、待遇不满,常在“男友”高春(化名)面前流露。觉得愤愤不平的高春,却根据江露讲述以“凋落繁华”、“skytping”为网名,在多家网站发布不实文章,给上海楼市广告有限公司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高春停止对上海楼市名誉侵害,并在相关网站删除文章,两人在相关网站赔礼道歉,高春、江露赔偿上海楼市公证费7000元。

 

  同为来沪工作的80后“白领”高春、江露,在公司看来是“恋人”关系,但江露在个人履历表中填写与高春为“亲戚”关系。江露在上海楼市工作期间,多次向高春讲述对单位不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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