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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救人溺亡不算“意外伤害”?保险公司被判赔30万

时间:2016-09-02 08:32:34 浏览次数:44

【来源】 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澎湃新闻网

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已经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潘某某,在干活时,看到工友落水,于是下水救人,但不幸溺水身亡。

 

    事后,面对理赔,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下称“太平洋财保宿迁支公司”)却称,这种行为不属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约定的“意外伤害”,拒绝赔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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