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name}
{sectionname}

丈夫出价万元“转让”妻子 第三者为筹钱入户盗窃

时间:2016-09-13 19:59:29 浏览次数:36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澎湃

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因隐瞒的一起盗窃案被破获,正在浙江省十里坪监狱服刑的男子陈某被浙江东阳市警方解回再审,并于日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912日从东阳警方获悉,40多岁的陈某是浙江磐安人,1995年起曾因诈骗罪、盗窃罪、招摇撞骗罪6次被处有期徒刑。他隐瞒的这起盗窃案作案时间在20139月,偷来的钱是为了支付一笔“转让费”。

  2012年,陈某在东阳市认识了来自湖北的有夫之妇曾某,交往一段时间后,20136月开始同居。当年9月,曾某丈夫找上门,要把曾某带走,但曾某不愿走。她丈夫表示,如果陈某给他一笔钱,就把曾某“转让”给陈某,双方商定“转让费”1万元。

上一篇:湖南发生6起交通事故致3死5伤 犯罪嫌疑人在逃

返回到目录:回到目录

下一篇:团伙冒充社保局称入会可报销医药费 骗老人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