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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老总7年行贿8名国家工作人员 获刑10年半

时间:2016-09-14 16:41:59 浏览次数:36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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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914日消息,“不能将正常经济往来和多年形成的正常友情往来、互助,等同于行贿;而且,我和他们一些人之间还有借款、房屋买卖,不应当认定我行贿……”海南琼海碧海天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昌武在法庭上辩称。

  9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昌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行贿8名国家工作人员,并为两名官员亲属支付旅游费用等,一审以行贿罪判处杨昌武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5年间,杨昌武为承建工程项目,多次给予为其提供帮助的8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325万元人民币、70万港币、1万美元及价值9.4万元人民币的手表一块,并为两名国家工作人员亲属支付旅游、医疗、住宿和机票费用共计54.8078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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