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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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满同学上课吵闹打扰自己学习,16岁少年周某将购买的毒药放在教室内的公共饮水机内,所幸无人员伤亡。近日,荣昌法院审理了一起犯投放危险物质案,判处被告周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周某因同学上课时讲话等行为影响其学习而不满,欲通过在教室内的公共饮水机内投放毒药的方式使他人中毒。
2016年4月24日下午,周某从其外公家中携带一支“毒死蜱”农药来到学校,将该农药放到其上课的402教室的课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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