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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 重庆一公司3名高管获刑

时间:2016-11-17 14:07:10 浏览次数:35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中国新闻网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中新网重庆1117日电 (谢威利 刘相琳)因借款纠纷公司财产被法院查封进行财产保全,公司高管不顾法院查封令私自处理60余吨钢板被诉至法院。记者17日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公司3名高管因擅自处置被法院查封的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8个月不等。

  重庆忠县一家特殊钢板公司与某银行重庆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产生纠纷,被银行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中,银行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2013111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后,依法对上述钢板公司的土地、厂房及部分钢材进行查封,并交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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