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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美元注册一空壳公司,摇身一变成为港商,打着投资办企业的旗号,通过假签“大工程”合同玩起了“空手道”诈骗他人钱财。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合同诈骗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廖某经济损失16.5万元。
据介绍,家住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的无业游民张某,于2007年1月16日通过南京某咨询有限公司,以“1美元”注册成立香港某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后,既没有设立机构,也没有招聘人员,仅张某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