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院: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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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因驾车过失致人死亡获刑四年,并赔偿受害者亲属8万余元。出狱后,张某认为她赔偿的2.5万元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遂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涉案事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张某赔偿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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