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上一篇: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法条
返回到目录:回到目录
下一篇:两人开宾馆一人私注销 签章造假被判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