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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退股协议的效力

时间:2017-05-22 21:53:43 浏览次数:32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股东退股以及退股协议的效力如何确认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股东a、b成立c公司,出资比例为49:51,公司成立后,股东b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2006年10月9日,为支持股东a就经营场所的租赁纠纷起诉d公司,a、b签订协议书1份,协议载明:c公司由a、b合股投资 股东退股以及退股协议的效力如何确认。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股东a、b成立c公司,出资比例为49:51,公司成立后,股东b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2006年10月9日,为支持股东a就经营场所的租赁纠纷起诉d公司,a、b签订协议书1份,协议载明:c公司由a、b合股投资,现任法定代表人的b已于2006年元月29日退股,对退股后的债权债务及诉讼产生的一切责任与b无关,由a承担。嗣后,a、b在与d公司的租赁纠纷中因诉权的行使发生股东权纠纷,双方交涉无果,a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a、b之间于2006年 10月9日签署的协议书有效;确认b自2006年1月29日起不是c公司的股东;确认b自2006年1月29日起不是c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请问a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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