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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被告在其控制及经营的“中国IT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资讯网”发布《摩拜深陷三大诚信危机:专利侵权、避谈押金、烧钱当游戏》的匿名文章侵犯其名誉权,原告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以名誉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中国IT研究中心”的经营者北京比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域名持有人黄顺芳、“中国软件资讯网”的主办单位北京蓝美文化有限公司及域名持有人陈礼明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披露信息。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其是摩拜单车的经营者。摩拜单车创立于2015年1月,创始团队潜心设计研发了全球第一款带有智能锁的智能无桩共享单车——摩拜单车,于2016年4月22日正式在上海运营,此后在不到一年时间内,陆续扩展到北京、广州、深圳、成都、宁波、厦门、武汉、佛山、昆明、南京、东莞、珠海、济南、福州等20余个城市。目前摩拜单车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智能共享单车运营平台以及全球最大的移动物联网平台之一。摩拜在解决城市公交“最后一公里”、构建城市可持续发展中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与赞许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关注与大力支持。摩拜也因此获得了众多的社会荣誉和奖励,包括2016中国年度创新成长企业100强、2016第一财经“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的责任创新奖等。原告通过其积极创新、为公众绿色出行提供出色解决方案的不懈努力而形成的良好商誉是摩拜企业整体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受中国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