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净资产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个人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本数额,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公司持股无需缴纳。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就股份制企业除注册资本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中个人股东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应甄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一篇: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什么规定
返回到目录:回到目录
下一篇:立据借款他人用 逾期未还需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