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互联网法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ABCD都一直从事IT行业,共同出资成立一家网络公司,对可以恶意插件捆绑正常软件劫持流量植入广告牟利的病毒软件进行开发,在开发出恶意软件后,考虑国内网络安全监管严厉,因此在国外开通账户,然后将该恶意软件捆绑正常软件投放国外软件市场进行传播。该恶意软件感染电脑后,能够在受害者机器上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操作,该公司在该恶意软件上植入广告向受害者电脑投放从而谋取暴利。
上一篇:涉互联网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分析
返回到目录:回到目录
下一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