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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临天下公司股东诉公司解散案终审被驳

时间:2017-05-05 21:39:18 浏览次数:41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刘女士与湘临天下公司解散纠纷,依法驳回了股东刘女士要求解散公司的诉请。

 

  2005年8月19日,湘临天下公司注册成立,股东为姚女士和刘女士,各出资50万元。姚女士为法定代表人。此后,刘女士控制湘临天下公司公章及证照,变更其为法定代表人,并以湘临天下公司的名义起诉北京湘临天下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欠款。但是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湘临天下公司于2005年12月20日申请企业变更登记时,提交给登记机关的股东会决议及出资转让协议中姚女士的签字并非其本人所写,决定撤销湘临天下公司取得的公司变更登记。依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撤销变更登记审批表的记载,湘临天下公司法定代表人恢复为姚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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